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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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 作 市 财 政 局 |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做好组织落实工作,并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调整机制,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二○○九年三月三日
(完)
关于转发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9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调控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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