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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六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20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与城市发展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六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4]116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次计划共下达我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项目4个(具体项目见附件),2014年计划投资1076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88万元,市县财政投资97万元,企业自有投资9480万元。
    二、请你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开工建设或进行设备、材料采购,形成有效工作量。
    三、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
    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更改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必须按程序报批。
    五、要加强跟踪调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按照要求于9月23日和12月23日和明年3月23日、6月23日前,向我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报送截止本季度末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
    六、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达产达效。 
 
    附件:焦作市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第六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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