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迎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恒基花园物业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结合恒基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定价成本认证报告,并在征求部分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恒基花园前期物业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恒基花园前期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多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0.4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不超过1.00元/平方米.月。
具体收费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收费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