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价格〔2013〕176号
焦作市众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焦作市“众成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申请》收悉。根据《焦作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焦发改收费[2005]706号),参考《众成家园小区物业服务成本预审报告》,并在征求部分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市发展改革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就众成家园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众成家园小区住宅楼前期物业服务费执行最高不超过1.0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具体标准由你公司与业主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你公司收费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小区内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二○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物业服务 收费标准 批复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