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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焦等3条城铁线路运营亏损将获补贴

发布时间:2014-12-2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郑开城际铁路开通在即,为确保城际铁路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逐步建立合理的运营亏损补贴机制,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暂行办法》。根据《办法》,运营补亏仅适用于郑州至开封、郑州至焦作、郑州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3条城际铁路,期限暂定为5年。新建城际铁路通过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等方式筹措运营补亏资金。
  《办法》明确,城际铁路运营亏损补贴责任主体为省、市两级政府。运营亏损分线路核算,省、市按3∶7比例进行补亏,各市按其境内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进行分摊。
    设立城际铁路运营补亏资金专户,专户设在河南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补亏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城际铁路运营成本(委托运输费用、电费、折旧,线路、站场、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等设备维修费用,税金、公司运营费用及其他相关支出)和还本付息等方面的资金缺口。
    根据《办法》,每年年初,河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会同城际铁路运营单位提出上年度城际铁路各条线路的运营亏损额及补亏申请,由铁投公司审核后报省政府。经省审计厅组织对城际铁路运营亏损额进行审计认定,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根据审计结果,提出具体补亏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下达到各责任主体。省、市补亏责任主体于补亏方案下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上缴至补亏资金专户,由铁投公司拨付给城际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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