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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要求加强对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价格放开后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5-01-06      来源:价格监督检查局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分别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拉动了消费,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此外,将省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
     在放开价格的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强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掌握相关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现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价格异动。二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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