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快递信息快递

我市将淘汰黄标车助力蓝天工程7月1日起,市建成区、焦作辖区高速公路、国道等对黄标车实施限行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投资公司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从近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实现2015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我市将开展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整治拆改燃煤锅炉、防止城市扬尘等一系列重点工作。其中,要加强黄标车辆限行、禁行监管,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黄标车在市建成区、焦作辖区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等道路全天候限行;对于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禁行注销的车辆,将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从该会议发布的《焦作市2015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中获悉,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是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包括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积极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等多项内容。
    在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方面,我市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今年10月底前,在用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要达90%以上。建立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整治客货营运、物流快递、公交等高使用率车辆,依法处罚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在推进黄标车淘汰方面,我市将依法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自今年7月1日起,在市建成区、焦作辖区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等道路全天候实行黄标车限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强制注销。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路检路查执法,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禁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实施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助等措施,加大现有黄标车的淘汰和治理力度,今年12月底前完成省下达的年度黄标车淘汰任务。
与此同时,我市将研究制定焦作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性文件,出台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奖励实施细则、市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占2015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2015年,新增公交、出租车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要在60%以上,营运货车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要下降6%以上。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