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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资源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2015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5]589号)的文件要求,我市节能宣传月活动的时间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养德”。6月15日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2015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中职责分工要求,结合实际,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以全国低碳日为契机,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展览、交流、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宣传形式,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宣传低碳发展理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倡导绿色出行、节能低碳,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焦作示范区发展规划局)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制定本辖区2015年节能宣传月的活动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补助节能宣传。活动结束后,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节能宣传月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对节能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于7月13日前将书面材料总结材料报送至焦作市发改委资源科(阳光大厦A座201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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