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焦作市水利局
焦发改投资[2015]39号
有关县(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5〕79号)要求,现将中央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844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067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880万元,市级财政投资535万元,群众自筹964万元。
二、要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切实落实责任,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组织项目实施。要加强工程组织和建成后运行的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国家、省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应与解决当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统筹考虑,统筹规划和协调建设校外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以及校内供水工程,实现供水入校。本批计划安排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管网、水处理设施等,校内设施投资不足部分由各地从教育建设投资等其他渠道解决。
四、进一步加快推进规划内国有农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在2015年底前同步完成规划确定的国有农林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五、本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纳入中央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季报制度范围,请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水利局。
投资与城市发展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