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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旅游局部署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10      来源:国家发改委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价格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价格、旅游主管部门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两部门《通知》提出,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通知》强调,专项整治期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不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门票价格,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临时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或采取价格欺诈等形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门票价格明显偏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由价格主管部门开展成本调查,引导其适当降价;各类景区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应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定调价过程中,未依法履行门票价格成本监审、信息公开等程序的,应在依法履行各项规定程序基础上,审核现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并做出相应调整;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间隔期、幅度规定的,应恢复至上调前的价格水平,或按规定重新核定、相应降低价格水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将门票收入用于景区正常运营以外其他开支,以及门票收入超出景区正常运营需要的,应相应下调门票价格水平。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作用,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景区乱收费行为。对执法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在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巡查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即时立案、及时处理、迅速反馈,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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