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焦 作 市 水 利 局 |
焦发改投资〔2009〕377号
有关县(市)区发改委、水利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923号)要求,现将我市农村安全饮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转发下达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12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803万元,市财政投资402万元,群众自筹803万元。以上投资纳入我市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要全力加快实施进度,将新增投资及时用于土建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努力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投资强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国家、省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工作,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和市水利局备案。
附件:焦作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9年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