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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2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产业政策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 谈话、谈心的主要对象
为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委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 谈话、谈心的内容、时间、方式
(一) 遇有下列情况适时安排与干部谈话、谈心:
1、干部调入调出、职务升降、离岗或退休时;
2、干部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诚勉、处分时;
3、干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4、干部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
5、发现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合思想作风方面的苗头性问题或出现一般性信访举报问题时;
6、对于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后需要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7、党员干部主动要求和委领导谈话、谈心时。
一般情况下与党员干部谈话、谈心,应提前通知谈话人;如干部主动找领导谈话、谈心,应提前预约,原则上根据谈话内容和分工安排谈话、谈心活动。
(二) 时间、方式
每周五下午为谈话、谈心日,具体时间提前约定。谈话、谈心可以在委内谈,也可以委领导直接深入基层去谈。一般情况下,以个别谈话为主,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三、 谈话、谈心的基本要求
(一) 谈话领导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诚相待。以心交心,推心置腹,注意倾听谈话人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真话、心里话。
2、有针对性。力戒空泛,注意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讲求效果。
3、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对一时思想不通的干部,要耐心说服,提高认识;对犯错误的干部,要帮助分析原因及危害,指明方向,鞭策改进;对当场能够答复解决的问题要当场答复解决,对一时难以答复解决得要尽量在短时限内答复解决。
4、坚持原则。按党性原则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进行谈话,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明确指出,对发现的错误要严肃批评。
5、及时经常。谈话、谈心要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同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状况和基层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及时安排,坚持经常。
(二) 谈话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开诚公布。一般性的工作谈话、谈心,要主动地把本单位的情况和自己的思想特别是履行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工作中的失误原因、打算等情况讲清楚,做到客观事实;对专题性谈话,要勇于敞开思想,阐明观点,把事情的经过、原委以及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要求讲明。
2、珍惜机会。通过与领导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思想认识的提高。特别是对领导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思考,认为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并付诸实际行动;有异议的,要加深理解,争取形成共识;实在想不通的,要通过进一步的谈话、谈心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
四、 谈话、谈心的职责分工
委一把手负责委班子全体成员;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委属各单位党政领导。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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