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1〕500号
沁阳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河南省沁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沁发改[2010]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沁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状况,保护市容环境和地下水资源,原则同意沁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按照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编制的《河南省沁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该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沁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场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渗滤液50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处理间、污水泵房、浓缩液池及污泥池等渗滤液处理站建(构)筑物。
四、主要技术工艺。该项目采用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浓缩液回灌填埋区,污泥经离心脱水后送至垃圾填埋区填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112.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购置费824.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24万元,预备费等102.94万元,资金来源由沁阳市财政自筹。
六、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拟定为一年。
七、招标方案。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购置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投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八、初步设计。请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