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焦作市万方立交桥桥面及附属设施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2-04-27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发改投资〔2012〕84号
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万方立交桥桥面及附属设施大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焦城建管[2011]32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万方立交桥桥面及附属设施大修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一层现状非机动车道加铺沥青,涉及AC-13C面层铺装面积19500平方米; 二层栏杆拆除并更换为防撞墙,长度为821.2米;三层及三层引道两侧护栏扶手拆除并新建扶手,长度为3830米;对三层沥青(包括桥梁与引道范围内的沥青)进行更换,并对损坏的路基做局部处理,设计新铺沥青混凝土20691平方米;对二层、三层的伸缩缝进行更换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概算703.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634.40万元,其他费用35.42万元,预备费用33.49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四、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五、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 焦作市万方立交桥桥面及附属设施大修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