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2〕131号
焦作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恳请对焦作水务城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给予批复的请示》(焦水[2011]11号)收悉。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水务城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造焦作城区普济路、山阳路、北环路、建设路等20段输配水管网;连通配水管网,提高区域供水压力及供水安全系数;增加水厂间连通,提高供水调节能力;改造有关管段,提高供水能力;改造敷设年代较早、维修成本较高的管段;改造临时管道和老城区支管网等。改造管网总长度为35873米,管径为DN200-DN800。其中,DN300以上的球墨铸铁管35091米,DN300以下PE管782米。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2年。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概算5273.2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06.48 万元,其他费用215.62 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51.11 万元。
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水务城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