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2〕194号
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焦投集文[2012]37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工程部分初步设计说明》。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路以东、丰收路以南、瓮涧河以西、新河以北地域。
1、建设规模:该项目含道路面积83776.08平方米,广场面积90066.33平方米,室外体育设施面积45860.01平方米(含篮球场8块、门球场6块、网球场16块、羽毛球场18块),绿地面积(含水体面积)262303.51平方米。
大台阶平台地上1层,建筑面积6984.1平方米;3#平台地上2层,建筑面积2811.72平方米;动力机房地上1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1384.7平方米;消防水池地下1层,建筑面积452.6平方米;配电间1层,建筑面积285平方米。结构形式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均为7度,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2、建设内容:商业平台、动力中心、消防泵房、配电间、室外管网、训练场、道路及配套景观(亭、桥、水池等)、空调、给排水、采暖通风等工程。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总投资概算39224.26万元,其中,建安费用22289.00万元,其他费用7297.36万元(征地费补偿费5655.10万元),预备费717.94万元,融资利息8919.9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工程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室外工程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