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临近,针对平时我局网格化价格监管及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根据《价格法》、《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2月15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来自市城区各大商场、超市、药店、通信运营商等行业的相关企业负责人、物价员、市价检局班子成员及焦作日报社、焦作晚报记者等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价检局市场监督科科长杨海清组织大家学习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关于价格欺诈行为释义、表现形式及处罚规定》、《关于规范零售商和通信运营商价格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市价检局书记梁卫东带领大家学习了焦作市发改委《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创新市场管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并宣读了《关于元旦春节期间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从六个方面向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一是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二是各经营者要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三是各经营者不得有价格欺诈行为;四是各经营者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五是各经营单位要发挥好站台建设和物价员作用;六是各经营单位要落实行政指导制度。
最后市价检局局长薛安同在讲话中强调,元旦春节前夕把各经营单位召集起来,宣传学习国家价格政策,进行价格政策提醒,其目的就是要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节日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祥和安定的双节。一是要认清形势,增强企业稳定物价工作的社会责任感;二是加强价格宣传,强化价格政策教育;三是全面推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四是加强价格诚信建设,强化企业价格自律;五是加强市场监督检查,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5年12月16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