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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续青天河景区相关服务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0   文号:焦发改行一〔2014〕587号   来源:价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博爱县发改委:

你委《关于青天河风景名胜区延续船票及索道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延续青天河景区相关服务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索道:上行票价45/人次,下行票价40/人次,全程票价不高于80/人次。

二、客运船票:普通游船票价单程25/人次,全程票价不高于50/人次;豪华观光游船、快艇票价单程40/人次,全程票价不高于80/人次。

三、豪华游艇票价:鉴于豪华游艇设施豪华,价格昂贵,履商务性游船,主要服务特殊消费群体的实际,由景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价格,并与消费者签订协议。

四、你委要做好景区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督促景区对相关服务价格实行明码标价,遵守国家、省有关景区门票价格管理文件精神,不得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不得强制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41225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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