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性 质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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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熊毅 |
联 系 人 |
张全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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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焦作市山阳南路 |
邮政编码 |
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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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707686655 |
传 真 |
0391--369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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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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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焦作市市区东南,高新区住郭庄308省道以南,紧邻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南围墙,新河以北。 |
起止年限 |
建设工期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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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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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量(标准煤) |
1171.857tce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2107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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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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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 |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节能评估文件编号 |
郑大能评(2014)0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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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采用“前置缺氧改良A/A/O+混合、絮凝、高效沉淀+D型池过滤”工艺,外排废水质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污泥深度脱水”工艺处理后送至另址建设的污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项目为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处理规模为日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反应池、鼓风机房、反应沉淀池、D型滤池、加药加氯间、污泥深度脱水系统及综合楼、车库仓库、机修车间、变配电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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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一、根据《关于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豫节监[2014]93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本项目的主要能耗种类为电力。根据节能评估报告书(批复版),年消费电力总量930.978万kWh、柴油17.4t、液化气1.36t以及水7300m3。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折标为1171.857tce,等价值折标为3007.441tce。 三、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科学合理控制运行中的各种工艺参数,如曝气池内各反应段的溶解氧、污泥溶度和污泥回流比等;合理设置过滤工艺反冲洗周期和冲洗方式。 2.合理选择变电室的位置、力求使其处于负荷中心、站内设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缩短变配电间与主要用电点的距离,减少线路损失。 3.照明采用光色及显色性好的荧光灯作为光源。其灯具控制采用按区域集中控制。 4.设备和管道采取良好的保温和防结露措施,减少能量损失。 5.污水处理后的排水可作为中水应用于工业和城市建设,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有效利用。 五、市发改委将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及评审意见,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如项目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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