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性 质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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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熊毅 |
联 系 人 |
张全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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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焦作市山阳南路 |
邮政编码 |
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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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707686655 |
传 真 |
0391--369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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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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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起止年限 |
建设工期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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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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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量(标准煤) |
621.78 tce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972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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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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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 |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节能评估文件编号 |
郑大能评(2014)0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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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污水采用“前置缺氧改良A/A/O+机械絮凝斜管沉淀+D型滤池过滤”工艺,污泥采用“深度脱水”处理工艺。扩建后工程建设规模达到15万吨/日,外排废水质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包括:新建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及新建100吨/日的污泥深度脱水系统。主要建设内容为AAO生物反应池、鼓风机房、二沉池、机械絮凝斜管沉淀池、D型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巴氏计量槽、污泥深度脱水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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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一、根据《关于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豫节监[2014]94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本项目的主要能耗种类为电力。根据节能评估报告书(批复版),年消费电力总量504.63万kWh、柴油3.086t以及水6500m3。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折标为621.778tce,等价值折标为1620.931tce。 三、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设计优先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和质量合格的电气设备。如选用低损耗变压器,力求降低用电设备自身损耗。 2.尽量使得三相负荷平衡,保证无功补偿的准确性;选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自动调整无功功率,降低无功损耗。 3.合理选择变电站位置,力求使其处于负荷中心,从而最大限度减少配电距离,节约电缆用线路损耗。 4.照明设计中灯具选择寿命长,高效、节能的光源。荧光灯管采用细管径直管荧光灯,并配置节能型电感镇流器,达到照明节能的目的。 5.依据污水处理项目的特点,本工程在进水泵房、鼓风机房内对潜水泵、鼓风机设置变频控制,以节约电能,减少能耗。 6.污水处理后的排水可作为中水应用于工业和城市建设,建议项目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有效利用。 五、市发改委将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及评审意见,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如项目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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