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
建设单位名称 |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
性 质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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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熊毅 |
联 系 人 |
张全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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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焦作市山阳南路 |
邮政编码 |
4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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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707686655 |
传 真 |
0391-3696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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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目名称 |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万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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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东南原厂址内,山门河南岸,郜屯村养殖区西侧 |
起止年限 |
建设工期为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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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行业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项目主要耗能种类 |
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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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综合能耗量(标准煤) |
1091.86 tce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1965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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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扩建√ 改建□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核准□ 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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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 |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节能评估文件编号 |
郑大能评(2014)0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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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污水采用“生物滤池+臭氧氧化强化+生物碳池生化”工艺,污泥采用带式浓缩脱水处理方式,外排废水质量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该项目提标扩建后工程建设规模达到5万m3/d,具体包括:对已建2.5m3/d进行提标改造,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为一级A标准;新建一级A标准2.5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MCM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设备间、生物碳池、变配电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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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一、根据《关于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万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意见》(豫节监[2014]95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二、本项目的主要能耗种类为电力。根据节能评估报告书(批复版),年消费电力总量869.4万kWh、柴油15.23t、液化气0.69t以及水2.3万m3。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折标为1091.86tce,等价值折标为2807.42tce。 三、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深度处理工艺采用的物化法,优先选取节省外加能源和各种化学药剂的方式。 2.主要耗能设备如水泵、鼓风机、空压机应采用新型、节能型设备;对于流量大扬程高的污水泵,根据流量需求采取变频器节能措施;为风机配置风量调节装置,根据工艺需要调整风量供应,节省能耗;为空压机配套空气储罐,避免空压机频繁启动浪费能源。 3.科学合理控制运行中的各种工艺参数,如曝气池内各反应段的溶解氧、污泥溶度和污泥回流比等;合理设置过滤工艺反冲洗周期和冲洗方式。 4.合理选择变电室的位置、力求使其处于负荷中心、站内设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 5.选用节能型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厂房不设置采暖措施。 6.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T17167-2006)的相关规定,完善三级计量器具的配备。 五、市发改委将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及评审意见,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六、如项目地点、建设规模、用能结构、用能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规定的水平10%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并重新申请节能审查。 如项目申请重新审批、核准或申请核准文件延期,应一同重新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意见延期审核。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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