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焦作市山门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公水建〔2014〕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城区防洪标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同意你局建设山门河综合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河道位于马村区和修武县境内。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治理范围从山门河出山口(桩号0+000)至山门河入大沙河口(桩号16+545),治理长度16.55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堤防16.55km,加高加固堤防2.76km,拆除5座建筑物,拆除重建5座节制闸,新建17座穿堤涵闸。本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1658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解决。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4年12月28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