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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云台山景区百家岩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文号:焦发改行一〔2015〕524号   来源:价管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修武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云台山景区百家岩停车场收费标准延期执行的请示》(修发改价管[2015]7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19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云台山景区百家岩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焦发改行一〔2014586)一年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就制定云台山景区百家岩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大型车30/;

中型车25/天;

小型车20/天。

摩托车、电动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收费,由景区免费提供停车服务。

跨零点时间段累加收费。

大中小型车划分标准按《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即:小型车为2吨以下(不含2吨)货车,10座以下(不含10座)客车;中型车为2—5吨(不含5吨)货车,10—30座(不含30座)客车及23卧以下(不含23卧)卧铺车;大型车为5吨以上(含5吨)货车,30座及以上客车,23卧及以上卧铺车。

二、减免规定

(一)在景区停车场停靠不超过20分钟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和殡葬车等,免收停车费。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应按规定在停车场所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标示具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车辆类型等,接受社会的监督。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二)其它有关事宜,按国家、省有关停车收费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接着试行时间延续执行,执行期间若上级有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2015124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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