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村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马村区明天学校继续执行现学费标准和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马发改[2014]32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马村区明天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成本监审结论书》(焦成审字〔2015〕第1号),参考我市其他相关学校收费标准,经我委审价委员会集体审议研究,现就该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小学部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不超过490元。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对学生宿舍楼的使用管理应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应认真做好学生住宿安全保障工作。
二、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三、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四、学校取得的合法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五、你委接文后,应督促学校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使用合法的票据,自觉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2015年2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