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解放区实验学校等三所学校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焦解发改[2015]8号)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要求,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解放区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解财评字[2015]36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解放区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位于焦作市工业路4号(解放区实验学校院内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系在原有建筑基础上拆除老建筑,新建综合教学楼一栋,总建筑面积4989.99平方米,主体六层,建筑高度23.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普通教室、功能教室等业务用房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其中:一层设史地教室、图书馆及图书阅览室;二至四层每层均设普通教室、教师办公室;五层设普通教室、书法教室、劳动教室、教师办公室;六层设多功能教室、心理咨询室及录播服务用房等。结构选型采用框架结构,地基基础采用柱下条形基础,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措施按8度设防,结构安全等级、建筑耐火等级均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四、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概算为796.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02.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98万元,预备费37.95万元。资金来源由解放区财政负责筹措。
六、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施工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七、该项目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项目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
八、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解放区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2015年10月13日
解放区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702.05 |
|
1 |
综合楼新建工程 |
671.94 |
|
1.1 |
土建部分 |
355.43 |
|
1.2 |
装饰部分 |
181.89 |
|
1.3 |
安装部分 |
80.75 |
|
1.4 |
室外配套部分 |
53.87 |
|
2 |
拆除旧房屋 |
30.11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56.98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1.82 |
|
2 |
工程勘察费 |
1.06 |
|
3 |
工程设计费 |
13.25 |
|
4 |
工程监理费 |
10.53 |
|
5 |
项目前期咨询费 |
3.51 |
|
6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7.02 |
|
7 |
施工图审查费 |
0.66 |
|
8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5.62 |
|
9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3.51 |
|
三 |
预备费 |
37.95 |
(一+二)×5% |
四 |
合计 |
796.98 |
一+二+三 |
单位:万元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