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我市新丰一街道路扩建工程建设步伐,依据《关于下达2015年市财政城建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焦发改投资[2015]64号)及《关于焦作市新丰一街(河南路-人民路)道路扩建项目概算审查的意见》(焦财审概字[2015]10号),经研究,现将新丰一街(河南路-人民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丰一街(河南路—人民路)路段全长698.74米,红线宽度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二、本次下达新丰一街(河南路—人民路)道路扩建工程总投资概算为885.43万元(不含土地征迁费用)。其中:建安费为596.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22.94万元;预备费为65.59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三、根据《焦作市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办法》(焦作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精神,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均为市重点建设项目,凡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均应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四、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对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五、按照“关于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焦政文〔2006〕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9〕74号)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批准的内容全面落实建设条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市政府项目办公室将随时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
2015年11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