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信访局:
你单位《关于呈报焦作市信访局视频接访(会议)系统初步设计的的请示》(焦信[2015]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要求,通过组织专家书面评审,根据市财政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5]19号,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实现信访信息互通,有效降低信访成本,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信访局视频接访(会议)系统初步设计》实施该工程。
二、建设地址:该工程建设地址位于焦作市信访局信访接待大厅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设置独立视频接访室、接访会议室、控制室机房各一间(对原有用房装修改造);安装行政视频会议(含视频、音频、录播、控制软件及设备)、监督、远程接访等智能化信息系统。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投资总概算106.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9.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万元,预备费3.1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2个月。
六、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设计、软件及设备购置与安装、监理等环节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要高度重视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七、请你单位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5]017号。
附件:焦作市信访局视频接访(会议)系统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5年12月4日
焦作市信访局视频接访(会议)系统工程投资概算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99.3 |
|
1 |
接访室及接谈智能化系统 |
99.3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12 |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1.49 |
|
2 |
工程设计费 |
0.2 |
|
3 |
工程监理费 |
0.13 |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0.2 |
|
5 |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
0.6 |
|
6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0.6 |
|
7 |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
0.6 |
|
8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0.3 |
|
三 |
预备费 |
3.1 |
(一+二) ×3% |
1 |
基本预备费 |
3.1 |
|
四 |
建设投资总计 |
106.52 |
一+二+三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