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映湖路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解发[2015]19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改善新区教育资源不足、布局不合理状况,根据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映湖路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该项目拟建于焦作市解放区映湖路南水北调集中安置小区北侧。
三、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根据国家现行中小学有关设置标准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该项目设计规模为3轨制18班,建筑面积约9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教学楼、标准化运动操场、升旗台及绿化、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投资为3255万元(含征地费用553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财政、解放区财政负责筹措。
五、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2015] 018号。
六、请据此办理规划、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报我委审批。
2015年12月30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