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报来《关于呈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中心小学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示发改〔2015〕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安阳华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一体化示范区基础教育条件,提高示范区教育水平,根据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原则同意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焦作市迎宾馆以西,韩愈路、九州路、滨河路、云台路合围地块,总用地面积20482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46416平方米。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同意韩公教育园区建设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义务教育小学、完全中学各一所,容纳学生总数7830人(其中寄宿学生约3000人)。园区规划新增校舍总建筑面积11319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幼儿园、小学及中学综合教学楼、报告厅、图书馆、体育馆、看台、行政综合楼、宿舍、食堂等建筑物以及校园内中小学操场、道路广场、水电暖通、景观绿化和校外九州路(韩愈路——滨河西路段)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并购置教学、办公及生活等设备用品器具。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9215.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161.38万元(含设备购置费40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87.17万元,预备费1867.4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区两级财政。
五、建设工期。项目拟分两期实施,计划建设工期为48个月。其中一期工程计划建设幼儿园和小学,工期预计18个月;二期工程计划建设中学,工期预计30个月。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备案。
请据此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2015年5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