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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郝门中医院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号:焦发改社会〔2014〕242号   来源:社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郝门中医院:

你院《关于呈报焦作市郝门中医院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郝门[2014]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医管理局批复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大力发展中医事业,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原则同意焦作市郝门中医院建设项目

二、根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同意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99张床位,二期建设99张床位。

三、根据国家有关中医院建设标准要求,同意该项目建筑规模暂按18000平方米考虑,其中一期约9000平方米,二期约9000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待控制性规划确定后项目申请报告阶段再定。

四、项目拟选址在焦作市烈士西街36号附近

五、项目初步匡算投资8440万元。其中一期4220万元,二期4220万元。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我委核准。

                         

201466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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