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温县新城区供水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温发改[2013]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利用南水北调水源,优化城市供水系统,保证供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项目建设确有必要。原则同意温县自来水公司建设该项目。
二、建设地址:渠西路以北,北一路以北区域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规模为3万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万吨/日净水厂一座及配水管网20.312公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7220.46万元,资金来源为温县财政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六、望据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