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温发改[2013]3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该项目建设确有必要。原则同意温县中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该项目。
二、建设地址:子夏大街和鑫源路交叉口东1200米处。
三、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处理规模为3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18.4公里。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温县财政自筹。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
六、望据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我委审批。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