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焦作市人民医院示教病房楼配套设施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11   文号:焦发改投资〔2014〕30号   来源: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申报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焦作

市人民医院示教病房楼初步设计变更及其配套设施初步设计的请示》(焦医[2013]38号)收悉。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焦作宏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焦作市人民医院示教病房楼配套设施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手术部净化室、制氧机、高低压配电改造共计三部分。其中,净化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不新增总建筑面积),位于综合楼二楼,整体设计标准为洁净手术室4间,准洁净手术室4间,洁净手术室包括百级净化手术室1间,万级净化手术室3间,包括墙面、地面、顶面的装饰装修,手术室配套设备及净化空调设备的购置及安装,水电线路的敷设安装等;制氧机,选用两台20立方米医用分子筛制氧机,包括制氧主机、空压机、干燥机等成套设备,设置在医院病房北楼设备间,与现有制氧机共同为医院供氧;高低压配电改造,地点在医院现有变电所内,不新增建筑面积。包括高压柜、低压柜、变压器、发电机等设备的购置及改造,配电线路电缆的敷设及改造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配套设施投资总概算为161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34.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7万元,预备费用77.06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

四、要严格落实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项目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附件: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焦作市人民医院示教病房楼配套设施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概算表

                            2014115

焦作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和焦作市人民医院示教病楼

配套设施初步设计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万元)

备注

建安工程费

1434.14

1

手术室净化工程

720.14

1

土建工程

345.06

2

安装工程

375.08

2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714.00

1

制氧机

314.00

2

高低压电器改造

400.00

其它费用

107.00

1

前期工程费用

5.00

2

建设单位管理费

14.00

按财建【2002394号文

3

勘察、设计费

35.00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4

施工图审查费

2.00

按设计费的4%计取

5

工程监理费

28.00

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

6

招标代理费

23.00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预备费

77.06

1

基本预备费

77.06

按一、二部分的5%

工程总投资

1618.20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