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呈报儿科病房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焦二医字[2014]25号)收悉。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市财政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4]8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省现代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焦作市新区世纪路北,韩愈路南,文丰路以东、中原路以西。
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地上十九层高层建筑,总建筑面积31813㎡,根据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建设规定标准,建设儿科病房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其中儿科病房楼建筑面积20843㎡,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筑面积10670㎡,另配套医疗垃圾用房300㎡。建筑一层为住院及培训入口大厅,二层设信息中心,三层设病区药房,四层为输血科,五层为技术层,六至十三层为儿科护理单元。十四至十九层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室外工程包括给接入、院区照明、停车场、道路等。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措施按8度设防。
三、建设工期:该工程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11132.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18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5.05万元,预备费用530.11万元。
资金来源除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市财政配套资金外,其余由医院自筹解决。
五、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施工、监理、设备购置及安装应公开招标,招标时需通知我委现场监督。要高度重视工程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劳动安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六、项目建成后应及时报我委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2014年4月23日
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儿科病房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10187.06 |
|
1 |
儿科病房楼及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地上部分 |
9061.15 |
|
2 |
垃圾站 |
12 |
|
3 |
室外工程 |
717.91 |
|
4 |
配套设备购置费 |
396 |
|
二 |
其它费用 |
415.05 |
|
1 |
前期工程费用 |
15 |
|
2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10 |
|
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1.46 |
|
4 |
设计费 |
184.27 |
|
5 |
施工图审查费 |
7.37 |
|
6 |
工程造价咨询费 |
24.45 |
|
7 |
地质勘探费 |
9.5 |
|
8 |
施工监理服务费 |
132.01 |
|
9 |
环评费用 |
6 |
|
10 |
气象(防雷检测) |
5 |
|
三 |
预备费 |
530.11 |
|
四 |
工程总投资 |
11132.22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