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座谈会,听取该《条例(草案)》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对即将开展的立法调研活动进行动员,进一步推进《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早日出台,确保为我市制定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实体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郜小方、葛探宇出席会议。副市长魏超杰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听取了市法制办关于《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县市区就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后,王明德指出,制定《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巩固和保持北山治理成果,推进治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明德要求,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工作,把北部山区治理、保护工作研究深、研究透,有针对性地找问题、查原因。市人大常委会将组成立法调研组,对我市北部山区进行拉网式调研和实地考察,彻底摸清北部山区的现状,找到北部山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原因、治理的重点和难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认真听取和吸纳基层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呼声,为制定符合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高质量法规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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