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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审批表》填表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23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一、“填报单位”,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资是否统发”,本单位工资是否市财政统发,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三、“姓名”,要求与工资系统一致,按照《关于省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参改人员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说明》并根据我市市直单位首批参加车改为市直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包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的要求如实填写。工作调动人员由新调入单位填写。上报人员基本信息应与实名制管理台账一致,与台账有出入的人员需提供单位一把手签字并盖章的情况说明。

四、“身份证号”,要求与工资系统一致。

五、“现任职务”,要求按照在20166月底前所任职务填写。

六、行政级别,要求按照在20166月底前行政级别填写。

七、编制类别,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律按照事业编填写。

八、是否在岗,要求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九、车补标准,要求按照发放标准:厅局级干部每人每月1690元,县处级干部每人每月1040元,乡科级干部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00元,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每人每月600元填写。

十、执行时间,要求按照201512月填写。

十一、补发月数,要求从201512月至20167月实际工作月数填写。

十二、补发交通补贴,要求按照每个同志现任职务级别所对应的发放标准乘以补发月数得出的金额填写。补发期间退休、死亡等情况的按照标准乘以实际工作月数填写。补发期间工作职务晋升的,按照分段计算相加所得金额填写。

十三、备注,填写退休、死亡、职务晋升等特殊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等。

十四、单位负责人,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十五、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要求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注:1、《焦作市市直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审批表》和《填表说明》等相关材料可登陆焦作市公务员局网站查阅下载。

2、请于201675日前将《焦作市市直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审批表》(一式八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市车改办(市会议中心第七会议室)。

3请大家扫描下页二维码,进入市委编办和市公务员局微信群

QQ  群,便于本次审核和以后工作联系沟通。

市公务员局联系人:姚小江    电话:2118898

                             手机:13523361856


附:焦作市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审批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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