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及省部属驻焦各单位基层党组织: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
7月25日前上报排查清理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简要文字说明)以及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市委组织部《通知》附件)。纸质材料盖章后报市直工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sjggw@126.com。
联系电话:3568222,房间号:1314
附: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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