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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焦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2015)》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7      来源:服务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

为总结2015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编写《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2015)》。宣传介绍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突出亮点。为做好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报告(2015>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信用办2016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全面总结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部门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重点突出以下十个方面:

(一)组织工作机制建设

(二)规划制度体系建设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五)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应用

(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

(七)运用大数据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八)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创建

(十)诚信文化和宣传教育

二、提供典型经验材料

请市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环保局撰写突出本部门工作亮点的典型经验材料。

三、提供重要文件、重要活动等图文资料

各成员单位要搜集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重要文件、重要活动等图文资料,并随总结一并报送。

四、有关要求

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得力人员全面收集有关图文资料,认真撰写总结和经验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23日前报送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阳光大厦二楼2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zfwyb@126.com

联系人:李建英  李梦楠

联系方式:3569030

          焦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6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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