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做好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工作。
2、利用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
3、在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体进行适当补贴。
二、单位没有人员编制,人员由市发改委及委属二级单位抽调。无人员经费支出,无公用经费支出。
三、2017年,市财政核减项目支出,预算收入、支出3.33万元(2016年项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做好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在副食品价格异常波动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体进行适当补贴。
四、车改后,没有保留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不突破2016年预算数。
五、2017年暂无政府采购事宜。
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所以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