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隶属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单位,组建于1984年,是以正科级建制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2012年12月6日焦作市物价检查所更名为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内设5科1室1举报中心,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着全市价格、行政事业收费和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及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工作。
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共有事业编制40人,其中:管理人员36人,工勤人员4人;在职职工31人,退休人员18人。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二是集中力量开展涉农涉企、教育、医疗服务、电信资费、能源价格等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解决民生价格热点问题。三是坚持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四是强化培训、案卷评查、机构转编、机构规范化创建、行评等基础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2017年收入预算396.43万元(较上年327.25万元增加21%),其中财政拨款365.93万元(较上年282.25万元增加29.65%),非税收入30.5万元(较上年45万元下降32.22%)。
2017年支出预算396.43万元(较上年327.25万元增加21%),其中:基本支出378.10万元(较上年300.25万元增加25.93%),含人员经费330.91万元(较上年267.89万元增加23.52%),公用经费47.19万元(较上年32.36万元增加45.83%);项目支出18.33万元(较上年27万元下降32.11%);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7.1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宣传制作费及人员车辆补助。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较上年10万元下降15%),其中公务接待5万元(上年6.5万元),公务用车1辆,车辆运行维护费3.5万元(同上年持平)。
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我局部门专项预算18.33万元,其中用于专项检查办案经费12万元、下查一级案件办案补助3万元、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和政风行风建设经费3.33万元;我局无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我局预算收入主要是价格罚没收入,由于我局工作特点,每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各类价格专项检查,价格违法案件处理需要一定程序和时间过程,价格罚没入库大多在第四季度。财政预算资金拨付也都集中在第四季度,故每年预算支出进度不到位,预算支出到位率低。
附件1: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17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7年3月10日
附件:(市价检局)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