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各县(市)区与焦作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的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现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信用办〔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开展本单位本辖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我省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附件: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年6月9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