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信用办〔2017〕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宣传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展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成效和突出亮点,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在“信用河南”网站开展“市县信用周”宣传活动的通知》(豫信用办〔2017〕5号)要求以及领导批示精神,我市将在“信用河南”网站上开展“信用焦作周”宣传活动。现将宣传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23日- 29日。
二、活动地点:河南省“信用河南”网站。
三、活动内容:
按照省信用办要求,活动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包括发布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法规制度、规划计划,总结介绍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做法,公布优良和不良信用记录,剖析诚信和失信典型案例等。“自选动作”是宣传能够反映本辖区、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特色或亮点等内容。
四、具体要求:
1.按照省信用办工作要求,我市坚持“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全面展示、突出亮点”的原则,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展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本辖区、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组织领导、法规制度、平台建设、“红黑榜”、“双公示”、诚信承诺、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9个方面准备宣传资料。
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以正确舆论导向并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参加“信用焦作周”的宣传资料严格把关,审核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联系人及相关宣传材料(包括影像资料)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发展与财金贸易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xyjz123@126.com。
2017年9月4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