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投资〔2019〕113号
各有关部门:
依据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现将2019年城建项目市本级财政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市本级财政投资城建项目9个,2019年市财政投资20751万元。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级财政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71号)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规模。
三、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支出规模不得超出计划下达的数额。
四、各单位据此计划安排,抓好项目的推进和落实,并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送我委(邮箱:jzfgwtzk@126.com)
2019年5月7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