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批复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变更的函》(焦建函[2019]153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及市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前期工作相关问题的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评估机构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关于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豫发改设计[2017]818号)、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焦财审概字[2019] 39号及中元评估[2019]JZ19-10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更妥善处理该工程与南水北调总干渠、新月铁路、郑焦城际铁路、总干渠李河退水渠交叉部分的关系,原则同意原设计单位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变更报告(报批稿)》。
二、主要设计变更范围。本次设计变更包含水利工程和铁路专项工程两部分,其中:水利工程仅涉及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的子工程——李河(总干渠上游规划截洪沟—新河)河道治理工程,该子工程变更设计范围为桩号LH0-118.4至LH0+700;铁路专项工程包括李河、瓮涧河下穿新月铁路、郑焦城际铁路的铁路影响范围内的专项设计,原则同意由你单位委托相应铁路资质单位开展,核定的建设投资计入本批复。
三、核定变更的主要建设内容。李河(总干渠上游规划截洪沟—新河)河道治理工程与原初步设计批复核定的工程等级和标准一致。变更的建设内容包括李河与南水北调总干渠交叉段、李河与铁路交叉段两部分。其中:
(一)李河与南水北调总干渠交叉段。该部分主要变更内容为河道轴线调整,变更范围为桩号LH0-118.4至LH0+100,首尾采用弯道与原批复河道轴线顺接。变更后河道轴线偏离原河道设计轴线最大距离约13.2米,堤防中心线偏离原河道堤防中心线最大距离约13.2米,设计蓝线偏离原河道设计蓝线最大距离约13.2米。断面形式与原批复一致,采用土质梯形断面,设计主槽宽28米,堤距59.5米。
(二)李河与铁路交叉段。该部分涉及李河与新月铁路、郑焦城际铁路及南水北调总干渠李河退水渠交叉,主要变更内容为河道轴线调整和断面优化,变更范围为桩号LH0+100至LH0+700。变更后河道轴线偏离原河道设计轴线最大距离约33.1米,堤防中心线偏离原河道堤防中心线最大距离约49.2米,设计蓝线偏离原河道设计蓝线最大距离约56.6米。断面调整包括桩号LH0+100至LH0+134为进口渐变段,由混凝土梯形断面渐变为混凝土矩形断面,底宽由28米渐变为27米,河口宽由53.5米渐变为27米,底面采用混凝土护底;LH0+134至LH0+640为矩形槽段,两侧为混凝土挡墙,净高5.12米,底宽与河口宽度均为27米,底面采用混凝土护底;桩号LH0+640至LH0+700为出口渐变段,由混凝土矩形断面梯形断面渐变为混凝土梯形断面,底宽由27米渐变为28米,河口宽由27米渐变为52.95米,底面采用混凝土护底。
四、核定变更的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增加14205立方米,土方填筑减少5175立方米,混凝土增加12806立方米,钢筋增加71.36吨,模板增加10801平方米,砂石垫层增加2048立方米,草皮护坡减少21686平方米。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由108011.28万元调整为111733.57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新增概算3722.30万元,包括水利工程1129.37万元(采用2019年4月价格水平)和铁路专项工程2592.9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建设资金和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下阶段,你单位应按照南水北调、铁路、水利等相关部门规定及要求,进一步核实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优化设计方案。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管理,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工程造价。
七、其它建设内容仍按豫发改设计[2017]818号号文执行。
附件: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变更投资概算对比表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变更
投资概算对比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费用名称 |
原批复概算金额 (万元) |
调整后概算金额 |
投资增加 |
一 |
工程部分 |
13250.07 |
14379.43 |
1129.37 |
1 |
建筑工程 |
10280.58 |
11361.89 |
1081.30 |
1.1 |
截洪沟工程 |
1065.48 |
1065.48 |
|
1.2 |
中原路涵洞工程 |
63.24 |
63.24 |
|
1.3 |
白马门河治理工程 |
595.04 |
595.04 |
|
1.4 |
普济河治理工程 |
4853.31 |
4853.31 |
|
1.5 |
群英河治理工程 |
1231.23 |
1231.23 |
|
1.6 |
瓮涧河治理工程 |
925.94 |
925.94 |
|
1.7 |
李河治理工程 |
1488.80 |
2570.11 |
1081.30 |
1.8 |
其他 |
57.53 |
57.53 |
|
2 |
机电设备及安装 |
149.25 |
149.25 |
|
3 |
金属结构及安装 |
0.00 |
0.00 |
|
4 |
施工临时工程 |
536.64 |
540.95 |
4.31 |
4.1 |
导流工程 |
77.45 |
77.45 |
|
4.2 |
施工交通工程 |
128.48 |
128.48 |
|
4.3 |
施工场外供电工程 |
0.00 |
0.00 |
|
4.4 |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
223.60 |
217.17 |
-6.43 |
4.5 |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
107.10 |
117.85 |
10.75 |
5 |
独立费用 |
1652.64 |
1696.39 |
43.75 |
5.1 |
建设管理费 |
369.61 |
369.61 |
|
5.2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243.74 |
243.74 |
|
5.3 |
联合试运转费 |
0.00 |
0.00 |
|
5.4 |
生产准备费 |
2.16 |
2.16 |
|
5.5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988.45 |
1032.20 |
43.75 |
5.6 |
其他 |
48.68 |
48.68 |
|
6 |
基本预备费 |
630.96 |
630.96 |
|
二 |
征地补偿费 |
93768.40 |
93768.40 |
|
三 |
环境保护 |
277.39 |
277.39 |
|
四 |
水土保持 |
697.42 |
697.42 |
|
五 |
铁路专项工程 |
0.00 |
2592.93 |
2592.93 |
六 |
工程投资合计 |
108011.28 |
111733.57 |
3722.30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