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建〔2019〕1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关于财建〔2019〕147号办理意见的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关于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行二〔2019〕2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版)》。项目编码:2019-410811-78-01-043785。
二、实施范围。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路由意见的函复》,该工程实施范围为沿龙源路道路沿线实施,其中再生水厂出厂管至文汇路段管道铺设于道路北侧,文汇路至普济路段管道安装于道路南侧综合舱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建设规模变化的情况说明》,该工程新建再生水管道9.20千米,其中:再生水厂出厂管至文汇路段铺设管道3.14千米,文汇路至普济路段在安装管道6.06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再生水利用管道工程及设置阀门、取水阀、浇撒设备等附属工程。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8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97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257.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4.05万元,预备费294.5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招标方案。该工程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总投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技术方案与项目建议书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不再对焦发改行二〔2019〕236号文进行调整。
八、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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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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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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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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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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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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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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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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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3 |
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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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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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7.95 |
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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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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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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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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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1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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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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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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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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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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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包含在建安工程中。
2019年11月14日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