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城区积水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建〔2019〕13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焦作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5—2020)》、《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关于该项目资金筹措方案的有关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我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积水问题,进一步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功能,原则同意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城区积水整治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项目编码:2019-410802-78-01-065645。
二、建设地点。该工程共涉及城区7处积水区域改造,分别是:焦东路待焦铁路联络线、山阳路待焦铁路联络线等积水点2处,北环路(华宝路—瓮涧河)、太行路(塔北路—瓮涧河)及解放路(瓮涧河—山阳路)等积水路段3处,太行路瓮涧河桥桥梁积水点1处,闫河沟河道疏浚1处。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拟于城区7处积水区域敷设雨水管道及方涵共计约3.63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管道及雨水口改造、河道疏浚整治等。
四、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为3357.2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774.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34.43万元,预备费248.6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六、招标方案。该工程在设计、施工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9〕033号。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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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城区积水整治工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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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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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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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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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13.87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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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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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 |
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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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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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4.15 |
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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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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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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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72.68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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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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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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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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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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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包含在建安工程中。
2019年12月13日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