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初步设计请示》(焦建〔2019〕142号)收悉。按照《河南省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豫发改设计〔2017〕1334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市政府关于焦财建〔2019〕337号的批示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根据《焦作市再生水利用工程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概算审查的意见》(焦财审概字〔2019〕48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初步设计(修订版)》。项目编码:2019-410811-78-01-043785。
二、实施范围。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路由意见的函复》及《关于再生水管道(文汇路至山阳路)路由意见的函复》,原则同意该工程实施范围为沿龙源路道路沿线实施,其中再生水厂出厂管至文汇路段管道铺设于道路北侧,文汇路至山阳路段于道路北侧铺设临时连接管道,文汇路至普济路段管道安装于道路南侧综合舱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根据你单位提交的《增加龙源路(山阳路—文汇路段)再生水连接管道的说明》,原则同意该工程新建再生水管道总长约11.762千米(主管道总长10.478千米),管材均采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100—DN1200,其中:再生水厂出厂管至文汇路段铺设主管道3.037千米,管径为DN1200;文汇路至山阳路段铺设临时连接主管道1.319千米,管径为DN500—DN700;文汇路至普济路段安装主管道6.122千米,管径为DN1000。管道穿越老李河、李河、瓮涧河、普济河及中原路、文汇路段采用顶管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管道工程,设置阀门井、安装取水阀等附属工程及排水工程、清淤工程等配套工程。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899.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186.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2.61万元,预备费220.7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五、建设工期。该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8个月。
六、该工程要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建设标准,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我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七、工程开工建设前,你单位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落实资金等各类建设条件,并严格执行建设工期。在工程实施中,要加强管理,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工程造价。
附件: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投资概算表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
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建安工程费 |
3186.62 |
|
1 |
焦作市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工程 |
2973.94 |
|
2 |
球墨铸铁顶管DN1200(顶管过路) |
49.30 |
|
3 |
球墨铸铁顶管DN1000(顶管过河) |
15.75 |
|
4 |
球墨铸铁顶管DN700(顶管过路) |
25.85 |
|
5 |
球墨铸铁顶管DN500(顶管过河) |
17.20 |
|
6 |
球墨铸铁顶管DN1200(顶管过河) |
82.45 |
|
7 |
排水工程(过河) |
15.00 |
|
8 |
清淤工程 |
7.13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92.61 |
|
1 |
青苗补偿费 |
3.24 |
|
2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62.91 |
|
3 |
工程监理费 |
82.08 |
|
4 |
工程前期咨询费 |
21.87 |
|
5 |
工程勘察测量费 |
18.50 |
|
6 |
工程设计费 |
143.90 |
|
7 |
环境影响咨询费 |
3.90 |
|
8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108.15 |
|
9 |
工程保险费 |
9.56 |
|
10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
17.93 |
|
11 |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
14.20 |
|
12 |
施工图审查费 |
6.37 |
|
三 |
基本预备费 |
220.75 |
|
1 |
基本预备费 |
220.75 |
(一+二)*6% |
四 |
工程总投资 |
3899.98 |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