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关于实施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的请示》(焦医〔202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0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审查,依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预算的通知》(焦财预〔2020〕200号)、市卫健委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审查意见,结合评估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国金豫咨〔2020〕372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焦作市人民医院平疫转换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应急救治体系,原则同意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按照评估机构形成的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焦作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改造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版)》。项目编码:2020-410811-84-01-089363。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拟实施于焦作市解放中路,焦作市人民医院院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拟对院区现有部分功能用房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总面积约374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发热门诊、预检分诊;PCR实验室;隔离病区;重症监护病区四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含弱点)、消防等配套附属工程及医疗设备购置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35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1万元,预备费248万元。资金来源拟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招标方案。该项目在设计、施工、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购置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需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下阶段,你单位应结合改造建筑现状,进一步完善感染性疾病科功能区域分布,通过优化PCR-2实验室样本运输路线及转运病人和运送实验样本的医疗流线,建立封闭式的管理机制等措施,避免病人转运和标本运送过程中院内交叉感染。
八、你单位应结合《焦作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平疫转换方案》及《焦作市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平疫结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应报我委审批。
十、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审批廉〔2021〕4号。
十一、你单位应开展信用承诺并据实申报项目审批所需的前置要件,提交的《信用承诺书》我委将及时在“信用焦作”网站公示,守信或失信情况纳入“信易批”档案管理。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1年1月29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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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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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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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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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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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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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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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4 |
施工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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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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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52 |
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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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73.98 |
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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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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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11 |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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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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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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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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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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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