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住建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人民路跨李河桥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建〔2017〕22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城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第三次推进会会议纪要》([2018]6号)等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保障规划李河河道与人民路交叉处正常通行,发挥人民路城市主干道的重要交通功能,原则同意该工程实施。
二、建设地址:该工程拟建于焦作市城区东部,规划李河河道与人民路交叉处。
三、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新建上跨李河桥梁一座,桥长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及管线改迁工程等。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563.08万元(不含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资金来源由市财政负责筹措。
五、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8]020号。
请据此办理规划、用地等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并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后,报我委审批。
2018年7月18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