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鑫诚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鑫置办[20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按照《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17]71号)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焦政[2010]10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依据市房管部门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为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供给,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原则同意河南金翊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后编制的《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选址。该项目位于中站区解放路与璞玉路交叉口西北角鑫诚▪岚璞尚宅小区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系鑫诚▪岚璞尚宅小区7号楼,总建筑面积8270平方米,主体建筑地上18层,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37套,建筑面积8133.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及电梯、室外配套设施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343.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42.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16.72万元,预备费184.2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单位先行自筹解决,市财政按焦房文[2010]106号规定及相关协议进行回购。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六、该项目在施工、监理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投标情况需报我委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七、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应报我委审批。
八、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8]028号。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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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鑫诚▪岚璞尚宅7#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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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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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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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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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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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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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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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2.35 |
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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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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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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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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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 |
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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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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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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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日报、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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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选择确定符合国家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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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勘察、设计等环节按相关规定执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包含在建安工程中。
2018年8月30日 |
(完)